采购合同审核流程须知
一、50万以下金额合同审核须知
1.采购合同的审核要求
(1)相对方的签字和盖章:合同原件应先经由对方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含骑缝章)。
(2)项目负责人或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费从项目负责人课题经费或科研启动费支出的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在合同落款中签字,经费从二级单位(部门)支出的,由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
注意:合同落款处的签字人应与合同审批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单位(部门)负责人”一致。
2.采购合同的审批表的填写要求
(1)基本信息栏:合同名称必须与送审合同原件中的名称一致;合同种类应选择支出合同;合同类型应在服务采购、工程采购和货物采购三种类型中选择;合同相对方信息需填写准确、完整,合同中有多个相对方的不得遗漏;合同的金额与数量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如招标合同或其他暂未确定金额的合同,请在备注栏填写说明;合同起止日期为合同开始和结束日期,合同起止日期不明确的勾选“否”,“备注”一栏填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起止条件。合同起止日期明确的勾选“是”,按合同中实际起止日期勾选日历表。
注意:学校禁止合同倒签,合同起始日期不应早于审批合同、加盖“yl88858永利集团采购合同专用章”之日前。如有倒签,应提交《倒签情况说明与风险自担承诺》。
(2) 承办部门意见:包含项目负责人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其中科研(包括横向、纵向)课题科研委托合同审批必须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审批表作为“项目负责人”审核及在合同落款中签字;二级单位(部门)经费执行应由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承办部门的审核在OA系统左侧菜单点击“协同管理”中的“事项管理”的子项“待办事项”中进行。
(3) 法务办审核意见:合同范本无需经法务办审核,承办部门审核通过后,线上流程即全部完成,承办人可以线下办理签字、盖章。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携带合同等相关材料到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地址请补充)盖章。非合同范本需经法务办审核,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预留审核时间)。法律审核通过的,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携带合同等相关材料到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盖章。法律审核未通过、被退回的,承办人应在OA系统左侧菜单点击“协同管理”中的“事项管理”的子项“待发事项”,并勾选“编辑”以更改合同审批表,修改送审文本,再次提交将直接到法务办审核,不会重走中间流程。
二、50万以上金额合同审核须知
1.采购合同的审核要求同上
2.采购合同的审批表的填写要求
(1)基本信息栏:合同名称必须与送审合同原件中的名称一致;合同种类应选择支出合同;合同类型应在服务采购、工程采购和货物采购三种类型中选择;合同相对方信息需填写准确、完整,合同中有多个相对方的不得遗漏;合同的金额与数量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如招标合同或其他暂未确定金额的合同,请在备注栏填写说明;合同起止日期为合同开始和结束日期,合同起止日期不明确的勾选“否”,“备注”一栏填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起止条件。合同起止日期明确的勾选“是”,按合同中实际起止日期勾选日历表。
注意:学校禁止合同倒签,合同起始日期不应早于审批合同、加盖“yl88858永利集团采购合同专用章”之日前。如有倒签,应提交《倒签情况说明与风险自担承诺》。
(2)承办部门意见:包含项目负责人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其中科研(包括横向、纵向)课题科研委托合同审批必须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审批表作为“项目负责人”审核及在合同落款中签字;二级单位(部门)经费执行应由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承办部门的审核在OA系统左侧菜单点击“协同管理”中的“事项管理”的子项“待办事项”中进行。
(3)法务办审核意见:合同范本无需经法务办审核,承办部门审核通过后,线上流程即全部完成,承办人可以线下办理签字、盖章。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携带合同等相关材料到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地址请补充)盖章。非合同范本需经法务办审核,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预留审核时间)。法律审核通过的,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携带合同等相关材料到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盖章。法律审核未通过、被退回的,承办人应在OA系统左侧菜单点击“协同管理”中的“事项管理”的子项“待发事项”,并勾选“编辑”以更改合同审批表,修改送审文本,再次提交将直接到法务办审核,不会重走中间流程。
(4)财务会签:50万金额以上(含本数)的合同范本无需财务会签,50万金额以上(含本数)的非合同范本或涉及经济事项的重大合同须财务处会签。
(5)主管部门意见:
采招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
以上流程审批通过后,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携带合同等相关材料到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16号窗口)盖章。
货物科联系方式:66279030
工程服务科联系方式:66251770
印章服务窗口处联系方式:66193136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