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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中心合同审核流程须知
2024年10月23日 11:17  点击:[]

采购合同审核流程须知

一、50万以下金额合同审核须知

1.采购合同审核要求

(1)相对方的签字和盖章:合同原件经由对方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含骑缝章)

(2)项目负责人或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费从项目负责人课题经费或科研启动费支出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在合同落款中签字,经费从二级单位部门支出的,由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

注意:合同落款处签字人应与合同审批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单位部门负责人一致

2.采购合同审批表填写要求

(1)基本信息栏合同名称必须送审合同原件中名称一致合同种类选择支出合同合同类型在服务采购、工程采购货物采购三种类型中选择合同相对方信息需填写准确、完整合同中有多个相对方的不得遗漏;合同金额与数量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招标合同或其他暂未确定金额合同,请在备注栏填写说明合同起止日期合同开始和结束日期,合同起止日期不明确的勾选“否”,“备注”一栏填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起止条件合同起止日期明确的勾选“是”,按合同中实际起止日期勾选日历表

注意:学校禁止合同倒签,合同起始日期不应早于审批合同、加盖“yl88858永利集团采购合同专用章”之日前。如有倒签,应提交《倒签情况说明与风险自担承诺》。

(2) 承办部门意见:包含项目负责人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其中科研(包括横向、纵向)课题科研委托合同审批必须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审批表作为项目负责人审核及在合同落款中签字二级单位部门经费执行应由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承办部门的审核在OA系统左侧菜单点击“协同管理”中的“事项管理”的子项“待办事项”中进行。

(3) 法务办审核意见:合同范本无需经法务办审核,承办部门审核通过后,线上流程即全部完成,承办人可以线下办理签字、盖章。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合同等相关材料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地址请补充盖章。非合同范本需经法务办审核,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预留审核时间)。法律审核通过的,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合同等相关材料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盖章。法律审核未通过、被退回的,承办人应在OA系统左侧菜单点击“协同管理”中的“事项管理”的子项“待发事项”,并勾选“编辑”以更改合同审批表,修改送审文本,再次提交将直接到法务办审核,不会重走中间流程。

二、50万以上金额合同审核须知

1.采购合同的审核要求同上

2.采购合同审批表填写要求

(1)基本信息栏合同名称必须送审合同原件中名称一致合同种类选择支出合同合同类型在服务采购、工程采购货物采购三种类型中选择合同相对方信息需填写准确、完整合同中有多个相对方的不得遗漏;合同金额与数量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招标合同或其他暂未确定金额合同,请在备注栏填写说明合同起止日期合同开始和结束日期,合同起止日期不明确的勾选“否”,“备注”一栏填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起止条件合同起止日期明确的勾选“是”,按合同中实际起止日期勾选日历表

注意:学校禁止合同倒签,合同起始日期不应早于审批合同、加盖“yl88858永利集团采购合同专用章”之日前。如有倒签,应提交《倒签情况说明与风险自担承诺》。

(2)承办部门意见:包含项目负责人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其中科研(包括横向、纵向)课题科研委托合同审批必须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审批表作为项目负责人审核及在合同落款中签字二级单位部门经费执行应由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承办部门的审核在OA系统左侧菜单点击“协同管理”中的“事项管理”的子项“待办事项”中进行。

(3)法务办审核意见:合同范本无需经法务办审核,承办部门审核通过后,线上流程即全部完成,承办人可以线下办理签字、盖章。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合同等相关材料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地址请补充盖章。非合同范本需经法务办审核,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预留审核时间)。法律审核通过的,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合同等相关材料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盖章。法律审核未通过、被退回的,承办人应在OA系统左侧菜单点击“协同管理”中的“事项管理”的子项“待发事项”,并勾选“编辑”以更改合同审批表,修改送审文本,再次提交将直接到法务办审核,不会重走中间流程。

(4)财务会签:50万金额以上(含本数)合同范本无需财务会签,50万金额以上(含本数)合同范本或涉及经济事项的重大合同须财务处会签

(5)主管部门意见:

采招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

以上流程审批通过承办人应双面打印合同审批表,并合同等相关材料采购与招标中心印章服务窗口处16号窗口盖章。


货物科联系方式:66279030

工程服务科联系方式:66251770

印章服务窗口处联系方式:66193136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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